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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家醫療服務

適用對象

限居住於住家(不含照護機構),且經照護團隊醫事人員評估有明確醫療與護理服務需求,因失能或疾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者。

僅能維持有限的自我照顧能力,且日常活動限制在床及輪椅上

護理需求包含有留置鼻胃管、尿管、氣切、三級壓瘡以上傷口

病人須病情穩定能在家中進行醫療者

申請流程

住院病人:由醫療團隊於出院前開立居家醫療照會單

門診病人:

1. 在本院追蹤之病人,由門診主治醫師開立居家醫療照會單轉介

2. 非在本院追蹤之病人,請攜帶醫療相關資料(外院就診資料、住院病歷摘要、近期檢驗檢查報告、診斷書等)至家庭醫學科門診接受評估/轉介,或先以電話聯絡本院居家護理所諮詢。

收費標準

詳見本院網頁出院服務─重度居家護理之收費標準

若您有任何關於居家醫療服務的疑問,可透過以下方式獲得協助

1. 上班時間:週一至週五上午8:00至下午5:00(國定假日及例假日除外),請撥打(06)2353535轉分機 4588~9、3880~1、4562

2. 非上班時間:請撥打(06)2353535轉總機9,請總機轉接值班居家護理師

衛教資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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