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遊醫學門診
隨著時代的發展與各類交通工具的進步,國人的國內、外旅遊風氣日漸盛行,觀光旅遊人數逐年成長,隨之而來的醫療保健相關照護之需求也日益受到重視,有鑑於此,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委託各地區醫療院所設置「旅遊醫學特別門診」,提供相關醫療與諮詢服務,以提供高品質的旅遊醫學全人照護,使國人不分時、地,都能無後顧之憂地享受健全的身、心、靈之全人醫療保健照護。
觀光旅遊、商務、探訪親友與短期遊學,是國人出國的主要目的,而外出旅遊因氣候(溫)、飲食、生活起居等不同,人體對新環境的致病微生物缺乏免疫力,常見所謂水土不服、旅遊者發生腹瀉等狀況,或是感染當地嚴重的傳染病,專業的旅遊醫學諮詢是以預防醫學的角度出發,根據旅遊者個人的健康情況(包括性別、年齡、過去疾病史與疫苗接種史)、旅遊行程(當地的公共衛生與疫情概況)及旅遊活動(如慢跑、登高山、潛水或動物接觸等活動),提供完整詳實的建議,內容包括:旅遊前的諮詢評估及預防疫苗接種或預防藥物服用,旅遊期間各疾病的預防及處理,旅遊時隨身藥品的建議,旅遊期間暈車的預防、時差的調整、旅遊腹瀉的處理、高山症的預防及處理,旅遊後身體狀況的追蹤與治療,出國期間或回國後二星期內曾發生任何健康問題者,如高燒、腹瀉、淋巴腺腫大、全身肌痛、皮膚紅疹等情形,均可善加利用旅遊門診作完整的諮詢及處理。
事前多一分準備及留意,旅遊將多增加一份快樂及安心。故出發前應切實瞭解旅遊地區的疫病狀況並確定完成疫苗接種,途中注意個人衛生及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,方可降低出遊期間遭受疫病入侵之風險,維護身體健康及旅遊品質,讓出遊行程是健康平安快樂順心。
注意事項:
1.因預防性疫苗及藥物需提早施打服用,請儘量於出發前4-6星期預約看診,並攜帶護照及旅遊行程以提供更詳實完整的服務。
2.配合疾病管制局的政策,自2008年6月14日起本院停止霍亂疫苗的注射服務。
3.自2007年12月1日起,成大醫院家庭醫學部"旅遊醫學門"結合疾病管制局「國際旅遊預防接種」服務,開始提供黃熱病、流行性腦脊髓膜炎、狂犬病、日本腦炎、小兒麻痺沙克疫苗、減量破傷風白喉非細胞性百日咳混合疫苗Tdap等疫苗預防接種與提供瘧疾預防性藥物投藥,前往疫區或留學需求的民眾請多加利用。
4.若需施打曝露後狂犬病疫苗的民眾,需攜帶身分證、出入境證明及先前狂犬病疫苗的注射紀錄,以供確認身份及追蹤暴露史,提供更完備的服務。
服務項目與特色:
1.出國前的諮詢:
1)旅遊地區的風險評估(提供最新疫情資料)。
2)出國前預防接種:A型肝炎疫苗(HAV)、B型肝炎疫苗(HBV)、減量破傷風白喉非細胞性百日咳混合疫苗(Tdap)、麻疹德國麻疹腮腺炎混合疫苗(MMR) 、黃熱病疫苗、流行性腦脊髓隨膜炎疫苗、傷寒疫苗、日本腦炎疫苗、小兒麻痺沙克疫苗、肺炎雙球菌疫苗、狂犬病疫苗與季節流感疫苗。
3)出國前預防藥物:高山症預防用藥及瘧疾預防用藥。
4)特別對象諮詢:孕婦、哺乳母親、嬰幼兒、慢性病患、老人提供特別旅遊所須知事項。
5)特別旅活動諮詢:登山、潛水、健行、極地旅行、志工(醫療、救援或環境)、傳教士、記者與攝影師(自然、環境或戰地)、疾病研究、救難援助等須特別注意事情及必須的準備。
6)常見旅遊不適的諮詢。
2.出國前身體評估:詳細問診及健康狀況評估。
3.旅行者隨身藥品的建議。
4.回國後的追蹤。
疫苗說明:
A型肝炎疫苗 |
無A型肝炎抗體且無或不確定接種史的人考慮接種。 |
0及6~12個月接種。 |
B型肝炎疫苗 |
1)無B型肝炎抗體且無或不確定接種史的人考慮接種。 2)無B型肝炎抗體且為B型肝炎感染高危險群。 |
0、1、6個月接種。 |
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 |
1)5歲以下幼童。 2)65歲以上長者。 3)脾臟功能缺損或脾臟切除。 4)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(含括愛滋病毒感染者)。 5)人工耳植入者。 6)慢性疾病:慢性腎病變、慢性心臟疾病、慢性肺臟病、糖尿病、慢性肝病與肝硬化患者、酒癮者、菸癮者等。 7)腦脊髓液滲漏者。 8)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者或器官移植者。 |
一、青少年高危險群: 接種建議如下: 1)未曾接種PCV13或PPV23者:接種1劑PCV13,間隔至少8週再接種1劑PPV23。 2)曾接種PCV13者:接種1劑PPV23,與前劑PCV13 應間隔至少8週。 3)曾接種PPV23者:接種1劑PCV13,與前劑PPV23應間隔至少8週。 ※※如可能應先接種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(PCV13)再接種多醣體肺炎鏈球菌疫苗(PPV23)。 ※完成上述接種之高危險群,5年後可經醫師評估再追加1劑PPV23。 二、18歲(含)以上成人至未滿65歲高危險群: 接種建議如下: 1)從未接種過:先接種1劑PCV13,間隔至少8週接種1劑PPV23,間隔至少5年再接種第2劑PPV23。 2)接種過1劑PPV23:間隔至少1年再接種1劑PCV13;與PCV13間隔至少8週,且與前一劑PPV23間隔至少5年,再接種第2劑PPV23。 3)接種過2劑PPV23:與前一劑PPV23間隔至少1年再接種1劑PCV13。 4)接種過1劑PCV13:間隔至少8週再接種1劑PPV23,5年後再接種第2劑PPV23。 5)接種過1劑PCV13與1劑PPV23:與前一劑PPV23間隔至少5年,再接種第2劑PPV23。 三、65歲(含)以上長者: 接種建議如下: 1)從未接種過: ①接種1劑PPV23或PCV13,或 ②先接種1劑PCV13,間隔1年以上再接種1劑PPV23。 2)65歲以後接種過1劑(含)以上PPV23:間隔1年以上可再接種1劑PCV13。 3)65歲前接種過1劑(含)以上PPV23: ①滿65歲後與前一劑PPV23間隔至少5年再接種1劑PPV23,或 ②間隔至少1年接種1劑PCV13,或 ③間隔至少1年接種1劑PCV13,且與前一劑PPV23間隔至少5年,可再接種1劑PPV23。 4)65歲前接種過PCV13:滿65歲後與PCV13至少間隔1年後再接種1劑PPV23。 5)65歲前接種過PCV13與1劑(含)以上PPV23:滿65歲後與前一劑PCV13間隔1年以上,且與前一劑 PPV23至少間隔5年,再接種1劑PPV23。 |
流行性感冒疫苗 |
1)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。 2)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、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(含進修部學生與境外臺校,但不含補校)、少年矯正學校及輔育院學生、屬「中途學校-在園教育」性質之兒童及少年安置(教養)機構學生,以及自學學生。 3)50歲以上成人。 4)具有潛在疾病者[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(含BMI>=30)、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)]。 5)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。 6)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。 7)安養、養護、長期照顧等機構對象。 8)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。 9)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。 10)對於非屬上述公費對象的成人,則建議自費接種流感疫苗。 |
每年一劑 |
破傷風、白喉、百日咳相關疫苗 |
1)對自身破傷風、白喉或百日咳相關的疫苗接種史不清楚或是未完成基礎接種時。 2)距離最後一次破傷風疫苗接種超過10年。 3)風險需要。 4)孕婦。 5)青少年。 |
1)建議應先完成3劑的破傷風、減量白喉混合疫苗(Td)。前兩劑至少間隔4週,第三劑與第二劑至少間隔6個月。成人可使用Tdap取代其中任1劑Td。目前國內外尚無接種第二劑Tdap之建議。 2)建議每10年追加1劑Td,而其中高危險群如醫療照護人員、孕前婦女、嬰兒照顧者應優先以Tdap疫苗接種1劑。 3)Tdap與前一次破傷風相關疫苗不需有間隔上的考量,可隨時施打。 4)不論過去的破傷風、減量白喉混合疫苗(Td)或減量破傷風白喉非細胞性百日咳混合疫苗(Tdap)接種史,每次懷孕應接種1劑Tdap疫苗,可在任何孕程接種。但為使母親抗體傳遞給嬰兒的接種效益最大化,建議於懷孕第28-36週接種;若懷孕時未接種,則應於生產後立即接種。 5)建議未曾接種者(尤其家中有嬰兒或孕婦),自費接種1劑減量破傷風白喉百日咳混合疫苗(Tdap)。 |
麻疹、腮腺炎、德國麻疹 |
1)未曾接種、接種史不清楚者或檢驗未具麻疹、腮腺炎或德國麻疹抗體者。 2)無疫苗接種紀錄或是無麻疹/德國麻疹抗體陽性證明之育齡婦女。 3)前往疫區旅遊者。 |
1)無疫苗接種紀錄或是麻疹/德國麻疹抗體陽性證明之育齡婦女,應接種2劑。 2)工作性質會頻繁接觸外國人者:1981年(含)以後出生者,建議自費接種1劑。 3)醫療照護人員: ①不具有麻疹或德國麻疹抗體陽性證明者,建議應接種2劑,且間隔至少4週。 ②針對1981年(含)以後出生未持有麻疹或德國麻疹抗體陽性證明者,優先接種1劑。 4)計畫前往有麻疹疫情地區者: ①出生滿6個月至未滿1歲幼兒:於出國前評估接種需求,自費接種1劑,滿12個月後仍須按時程完成2劑公費接種(與前一劑至少間隔4週)。 ②1981年(含)以後出生的成人,建議自費接種1劑後再行前往。 |
日本腦炎疫苗 |
1)無或不確定接種史的人考慮接種。 2)住家或工作場所鄰近豬舍、其他動物畜舍或病媒蚊孳生地點有感染之虞的成人,其未曾接種或接種史不明者。 3)前往疫區旅遊者。 |
1)活性減毒嵌合型疫苗:建議施打1劑。 2)細胞培養不活化疫苗: ①建議施打3劑,第1、2劑間隔4週,隔年接種第3劑。 ②前往感染高風險地區旅遊者,可採0-28天2劑時程,第2劑至少要在旅遊前1週前完成;若有持續暴露風險者,隔年接種第3劑。 |
水痘疫苗 |
無水痘病毒抗體且無或不確定接種史的人考慮接種。 |
1)12個月至12歲兒童:出生滿12個月接種第1劑公費疫苗,可於滿4到6歲自費接種第2劑。 2)13歲(含)以上自費接種:未曾接種疫苗且未得過水痘者,應接種兩劑,兩劑間隔四至八週。 |
小兒麻痺疫苗 |
1)未曾接種或接種史不明的成人。 2)如前往高風險國家長期停留(超過4週),建議評估追加接種1劑疫苗。 |
1)未完成或接種史不明的旅客建議旅行前補接種3劑疫苗,前2劑間隔4~8週,第3劑與第2劑間隔6~12個月;如不及按照前述期程施打,可於第1劑接種後間隔至少4週接種第2劑,第2劑接種後間隔至少4週再接種第3劑。 2)如欲前往世界衛生組織公告之小兒麻痺病毒高風險國家的旅客: ①應確認已完成小兒麻痺基礎免疫,並可考慮追加接種1劑疫苗。 ②若預計前往高風險國家且停留超過4週的旅客,如距離最後1次接種已超過1年,建議再追加接種1劑疫苗,並將接種資料登載於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上。 |
黃熱病疫苗 |
至南美洲或非洲等疫區旅行 (須年滿9個月大,孕婦不可接種) |
出國前10天接種,終身有效。 ★依據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(ACIP)106年第2次會議決議,欲前往流行地區前且距上次接種超過10年者,建議追加1劑。 |
流行性腦脊髓膜炎多醣體疫苗 |
至非洲流行區工作或旅遊者,或者前往沙烏地阿拉伯朝聖的信徒;或學校規定 (建議年滿2歲)。 |
出國前10天接種,接種1劑。 追加接種建議: 暴露於高風險環境者建議每5年追加接種1劑。 |
狂犬病疫苗 |
1)暴露前疫苗接種:狂犬病毒實驗室工作人員、動物防疫人員、捕犬人員、動物保育人員、獸醫從業人員、消防隊員、巡山員及經常出入深山者等高風險族群,考量其因工作性質暴露風險較高,可考慮暴露前接種。 2)暴露後疫苗接種:在國外疫區或國內遭疑似有狂犬病的溫血動物咬傷或抓傷。 |
1)暴露前疫苗接種:0、7、21或28天注射 2)暴露後疫苗接種: ②以前曾完整接種過狂犬病疫苗者,只需接種兩劑;第一劑最好要在動物咬傷當天接種,第二劑的則在第一劑注射後第3天施行。 |
傷寒疫苗 |
前往疫區旅遊者(須年滿2歲)。 |
出國前14天接種,接種1劑。 追加接種建議: 暴露於高風險環境者建議每3年追加接種1劑。 |
人類乳突病毒(HPV)疫苗 |
9~45歲,最好於性行為前。 |
九價疫苗 1)9-14歲女性及男性施打2劑:0、6個月。 2)15-45歲女性及男性施打3劑:0、2個月、6個月。 |
最新疫情:(點擊連結)
1.衛生署疾病管制局
2.美國疾病管制局
相關旅遊醫學網站:(點擊連結)
1.CDC Travelers’ Health website
3.WHO international travel and health 2016online
4.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of Travel Medicine (ISTM)
5.The American Society of Tropical Medicine and Hygiene
李芷婷醫師2023/04/16